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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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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为工业企业(具有建筑资质),主要生产电脑;乙企业为商业企业,主要经营各类产品的销售。2014年乙企业销售甲企业生产的电脑1000万台,共给甲企业带来900万元的利润,因此甲企业决定将自己的一栋自建的办公楼奖励给乙企业。已知甲企业建造该办公楼的成本为10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同类房地产的市场销售价格为150万元。甲企业有两套方案选择:一是将该办公楼直接无偿赠送给乙企业;二是将该办公楼以参与利润分配、共担风险的形式作价150万元投资给乙企业。请分析甲企业应采用何种方式,并说明理由以及得出结论运用的税收筹划的方法。

正确答案: 甲企业应采用第二套方案,将该办公楼以参与利润分配,共担风险的形式作价投资到乙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但是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被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房地产对外投资联营的,暂免缴纳土地增值税。所以可以运用不予征税方法和减免税方法得出应选择用第二套方案。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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