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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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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
法律的定义(康德)
正确答案:
康德认为法律“可以理解权利为全部条件,根据这些条件,任何人的有意识的行为,按照一条普遍的自由法则,确实能够和其他人的有意识的行为相协调”。根据他的理解,这一定义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法律只涉及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外在的和实践的关系(以行为为中介);第二,法律只表示一个人的自由行为与别人行为的自由的关系;第三,法律只考虑意志行动的形式,而不考虑意志行动的内容。
答案解析: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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