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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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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向B公司购买一批货物,A公司于2月10日签发一张见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3月5日B公司向甲银行提示承兑并于当日获得承兑。3月10日B公司在与C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承兑后的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3月20日C公司为支付货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同时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3月30日D公司为支付租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 4月6日,持票人E公司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甲银行以“D公司在背书转让时未记载背书日期”为由拒绝付款。E公司于4月7日取得“拒付理由书”后,于4月10日向D公司、C公司、B公司、A公司同时发出追索通知,追索金额包括汇票金额100万元、逾期付款利息及发出追索通知的费用合计102万元。 对E公司的追索,D公司以其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丧失追索权为由拒绝承担责任;C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承担责任;B公司以追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拒绝承担责任;A公司以B公司交货不合格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如E公司于4月20日才向甲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付款,能否向D公司行使追索权?甲银行的票据责任能否免除?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①E公司不能向D公司行使追索权。
根据规定,如果持票人不按照法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在本题中,该汇票的到期日为4月5日,持票人应在4月15日前向承兑人提示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②甲银行的票据责任不能免除。根据规定,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而免除,经作出说明后,承兑人仍要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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