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 A、责令改正;
- B、监管谈话;
- C、出具警示函;
- D、将其违法违规、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 E、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F、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管措施
正确答案:A,B,C,D,E,F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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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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