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2015年3月入职红海公司的销售员,在职期间多次考核不合格,2018年3月,公司以其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其解雇公司解雇周某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不合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红海公司不得未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直接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雇周某。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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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2015年3月入职红海公司的销售员,在职期间多次考核不合格,2018年3月,公司以其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其解雇公司解雇周某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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