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做题,通过考试没问题!

设备监理师

睦霖题库>监理考试>设备监理师

【背景材料】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份10台A型号挖掘机的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在签订合同时甲要求丙公司为乙付款提供保证,当乙不能付款时,由丙承担连带偿付货款的责任。考虑到乙经营情况良好,丙同意提供保证并与甲签订了书面保证合同。 甲、乙两公司的货物买卖合同签订后,甲以不能全部提供A型号挖掘机为由,与乙协商一致改为提供10台B型号挖掘机。甲、乙双方达成改变合同标的物协议,未经丙同意。甲在约定的供货时间内只能提供6台B型号挖掘机。甲未经乙同意,与丁公司达成协议,另外4台B型号挖掘机由丁向乙提供。 甲、丁向乙提供了全部10台B型号挖掘机,但超过了甲乙约定的供货期限。乙虽接受了货物,但以甲、丁未按期履行供货义务为由,行使后履行一方的抗辩权,拒绝履行付款义务。甲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丙偿还货款。甲、丁两公司达成的提供货物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 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指债务人取得债权人的同意,约定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并不因履行债务而成为合同的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丁两公司达成的提供4台B型号挖掘机的协议的行为并没有征得乙公司的同意,因此不构成债务的转移,乙公司有权拒绝丁公司向其履行,同时有权要求甲公司履行义务并承担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
答案解析:
进入题库查看解析

微信扫一扫手机做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