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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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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县灯具厂于2002年4月向商标局申请为其产品注册"长寿"商标。4月10日,商标局审查后认为“长寿”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而驳回申请,4月14日,灯具厂收到驳回通知。某邻县灯泡厂一直使用未注册的“长寿”商标。根据上述案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灯具厂不服商标局驳回申请的决定,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 B、如果复审,应不予审定。因为“长寿”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不可作为商标注册
  • C、如果复审结果维持初审决定,不予审定公告,灯具厂不能向法院起诉
  • D、如果复审结果改变初审决定,予以初步审定并最后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那么邻县灯泡厂仍能继续使用“长寿”商标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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