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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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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国际惯例,我国对投资所得来源地的认定,是以资金、财产、产权的实际运用地为标准。具体来说,是指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

  • A、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存款或者贷款利息、债券利息、垫付款或者延期付款利息等
  • B、将财产租给中国境内租用者而取得的租金
  • C、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
  • D、转让在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等财产而取得的收益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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