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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0刑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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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述我国刑事诉讼法上的不起诉及其类型。

正确答案: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符合起诉条件,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终止追诉,从而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法院审判的一项处理决定。
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对案件审查后依法作出的处理结果之一。不起诉的性质是,人民检察院对于不应追究、不需要追究或者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所作的一种程序上的处理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来说,不起诉决定确认其行为在法律上是无罪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三种不同类型的不起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特别程序中还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附条件不起诉。
(1)法定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也称绝对不起诉,是指“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不起诉,适用条件是,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此,人民检察院没有起诉裁量权。
(2)酌定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也称相对不起诉、裁量不起诉,是指“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不起诉。适用条件是,在符合法定情形时,人民检察院衡量案件的具体情况,或者作出起诉决定,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行使起诉裁量权。
酌定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应该依照刑法规定,解释上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符合构成要件,依照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二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3)证据不足不起诉。
证据不足不起诉,也称存疑不起诉,是指“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证据不足不起诉,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法定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的适用包含两个条件:一是案件已经经过二次补充侦查;二是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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