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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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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一家花布生产企业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阳春”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初步审定后予以公告。公告期间,当地有些花布企业认为“阳春”是地名不应当作为商标使用。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这些企业应当如何提出自己的反对主张? (2)这些企业的反对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 (1)这些企业应当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提出商标异议的时间为自该商标初步审定并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
(2)反对主张成立。对于原产地名称权,它是特定范围的共有权,不具有个体专有的独占性。
我国商标法还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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