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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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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审计组在对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过程中,发现该工程所需水泥大部份是由私营企业益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为此,审计组前往益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调查了解水泥采购资金支付的真实性、合法性,但益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总认为该公司为私营企业,不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拒绝提供有关资料。请问,王总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王总拒绝提供资料是不对的,益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供货单位,应当接受审计调查。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可以对直接有关的设计、施工、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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