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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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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基本要件。

正确答案: 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存在倾销事实,造成损害,倾销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1)倾销的确定。确定倾销要经过三个步骤:一是出口价格的确定;二是正常价值的确定;三是倾销幅度的确定。
首先,所谓出口价格是指在正常贸易条件下一国向另一国出口某一产品的实际价格,也就是出口商将产品出售给进口商的价格。
其次,关于正常价值的确定,根据《反倾销协议》第2条2款规定,正常价值的确定有三种方法:
一是按正常贸易过程中出口国国内销售价格确定;
二是按出口国向第三国正常贸易中的出口价格确定,称为第三国出口价格;
三是按结构价格确定。这三种方法在使用时应依先后顺序选用。
(2)倾销幅度的确定。倾销幅度是对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的适当比较,也称倾销差额。根据《反倾销协议》比较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的方法通常有三种:
第一,加权平均的正常价值同所有可比出口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进行比较;
第二,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以逐笔交易为基础进行比较;
第三,如果因进口商、进口地或进口时间的不同,出口价格差异较大,而且进口方主管机构因这种差异不能使用上述两种方法进行比较,并对此做出解释说明,进口方可以就加权平均基础上确定的正常价值与每笔交易的出口价格进行比较。
(3)损害的确定。根据《反倾销协定》的规定,损害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进口方生产同类产品的产业受到实质损害;
二是进口方生产同类产品的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威胁;
三是进口方建立生产同类产品的产业受到实质阻碍。
(4)倾销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的认定。《反倾销协定》第3条第5款规定,进口方主管机构必须拥有充分证据,证明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主管机构在审查过程中应审查除进口倾销产品以外的其他可能使国内产业受到损害的已知因素。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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