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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设备布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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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160-9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对承重钢框架、支架、裙座、管架,覆盖耐火层有哪些要求?覆盖耐火层的部位有哪些规定?耐火极限为多少?

正确答案: (1)下列承重钢框架、支架、裙座、管架,应覆盖耐火层:
1)单个容积等于或大于5m3的甲、乙A类液体设备的承重钢框架、支架、裙座;
2)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自燃点的乙B、丙类液体设备单个容积等于或大于5m3的设备承重钢框架、支架、裙座;
3)加热炉的钢支架;
4)在爆炸危险区范围内的主管廊的钢管架;
5)在爆炸范围内的高径比等于或大于8,且总重量等于或大于25t的非可燃介质设备的承重钢支架和钢支撑。
(2)承重钢框架、支架、裙座、管架的下列部位,应覆盖耐火层:
1)设备承重钢框架:单层框架4.5m以下的梁、柱、多层框架的楼板为透空的蓖子板时,地面以上10m范围内的梁、柱;多层框架为封闭的楼板时,该层楼板面以上的梁、柱;
2)设备承重钢支架或加热炉钢支架:全部梁、柱;
3)钢裙座外侧未保温部分及直径大于1.2m的裙座内侧;
4)钢管架:底层主管带的梁、柱,当最下层横梁高度超过4.5m时,可覆盖至该横梁以下300mm处,但不宜低于4.5m,上部设有空气冷却器的管架的梁、柱及斜撑亦应覆盖耐火层。
(3)涂有耐火层的构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当耐火层选用防火涂料时,应采用厚型无机并能适用于烃类火灾的防火涂料。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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