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做题,通过考试没问题!
国际公法
睦霖题库
>
大学试题(法学)
>
国际公法
邦联的特点?
正确答案:
邦联本身没有统一的中央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也没有统一的立法、军队和财政预算,邦联成员国仍然是主权国家,各自拥有立法、外交、行政、国防、财政等全部权力;各成员国公民只有本国国籍,而无邦联的共同国籍;在对外关系上,邦联本身不是国际法主体,而组成邦联的成员国才是国际法主体。邦联各成员国之间的关系不是国内法关系,而是国际法的关系。
答案解析:
有
进入题库查看解析
微信扫一扫手机做题
最新试题
·
首先提出争取200海里海洋权的国家是()
·
简述条约的缔结程序。
·
外国民航飞机可经批准经营我国境内一地和境
·
空间实体发射国对其空间实体造成的损害应承
·
当条约与我国法律抵触时,()。
·
国际法委员会成立于()。
·
由于出生而取得的国籍是这个人的()。
·
论述公海上的管辖权。
·
国际法渊源是指()。
·
区域性国际组织对联合国的行动应尽可能地(
热门试题
·
下列只适用国际罪行的责任形式是()。
·
《华沙公约》是1929年10月12日签订
·
国际海底区域中,适用的开发制度是()。
·
在国际组织中只有部分权利并承担部分义务的
·
规定罪行发生地国对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的非法
·
白板规则
·
最早用宪法规定国籍问题的国家是()。
·
联大的表决程序是()。
·
国家之间的有关人权的公约是人权国际保护的
·
引起对新政府承认的原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