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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与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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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启动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起草工作。经过充分论证,特别是在广泛征求、认真汇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后,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重点对结婚登记()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中当事人拒绝鉴定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收益的认定、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的处理、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的认定等问题作出了解释。

  • A、实体瑕疵
  • B、实体错误
  • C、程序瑕疵
  • D、程序错误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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