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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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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丁某是稽查大队队长,其被指派到某地检查滥伐林木现象。经稽查,已知该地的滥伐林木情况已经涉嫌构成滥伐林木罪,应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但在该当地领导的说情下,丁某擅自承诺将案情修改,以行政处罚结案。之后,丁某修改了自己的稽查记录,然后向自己的上级部门汇报。如何评价丁某的行为?

正确答案: 本罪对"应当移交而不移交的刑事案件"中的刑事案件,要求的仅仅是进行实体上的判断,而并未要求必须对此作出有罪的生效判决为前提。
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只能由行政机关按照已发现的违法事实所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刑法的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等实力规范进行预断,如果涉嫌构成犯罪,该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就负有移送的义务,如徇私舞弊不履行该义务的,即应当承担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责任。
在刑法理论中,犯罪动机一段不是必备的犯罪构成要件,但当刑法分则为了合理划定犯罪圈对之作明文规定时,特定的动机就成为该罪的构成要件了。
1996年《关于办理徇私舞弊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工作人员……为了贪图钱财……或者其他私情私利,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188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所谓的下列行为,是指枉法追诉或裁判行为,不包括徇私行为。关于徇私的内容,一般表现为行为人为贪图钱财,袒护亲友,泄愤报复等。本人中的丁某是在领导的说情之下而为的,因而具备徇私的主观动机。徇私舞弊与徇私枉法的区别:
第一,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只能是行政执法人员,后者的主体必须是司法工作人员。当然对于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要考虑其实际的职责。如果是一般行政执法,则属于行政人员。如果负有侦查的职责,则是司法工作人员。
第二,行为方式不同。前者只能是不作为,即应当移交而不移交。后者没有特殊限制。
第三,前者是情节犯,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成立犯罪。后者没有相应的要求。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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