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知识竞赛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在城市居住区、居住小区内新建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配套的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生活、消费、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与相邻最近的居民住宅边界的直线距离不得小于二十米。
微信扫一扫手机做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