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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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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异议与索赔条款和罚金条款的用途及其主要区别。

正确答案: (1)异议与索赔条款和罚金条款的用途
在国际货物贸易中,情况复杂多变,在履约过程中,如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某一环节出了问题,就可能导致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或毁约,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受损害的守约方,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势必向违约方提出异议,并要求赔偿其损失。为了便于处理这些问题,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通常都应订立异议与索赔条款,一方面有利于促使合同当事人认真履约,另一方面也便于依约处理合同争议。
交易双方在签署进出口合同特别是在大宗商品和机械设备进出口合同时往往约定违约金条款,这样能够确保其订立的合同能得到切实有效的履行。因为,在有违约金条款的情况下,不论何方违约,也不论违约是否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违约方都应向守约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
(2)异议与索赔条款和罚金条款的主要区别
①适用场合不同。异议与索赔条款一般是针对卖方交货质量、数量或包装不符合同规定而订立的;罚金条款较多使用于卖方延期交货或买方迟延开立信用证或延期接货、延期付款的场合。
②内容不同。异议和索赔条款包括索赔依据、索赔期限、索赔金额,有的还规定索赔处理方法;违约金条款只要包括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的违约金数额,并写明履约过程中若出现当事人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有时,甚至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在签约时即已由双方当事人约定。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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