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做题,通过考试没问题!

法学(本科)

睦霖题库>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学(本科)

在证明标准问题上存在哪些理论争议?

正确答案: 有三种不同的观点:客观真实说、主观真实说和法律真实说。
客观真实说认为,诉讼中对事实的证明,应当达到客观真实的程度。查明案件的客观真实,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完全可能的,这是因为:
第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存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存在决定意识。人类具有认识客观世界的能力,能够通过调查研究认识案件的客观真实。查明客观真实具有科学的理论根据。
第二,客观上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必须在外界留下这样或那样的物品、痕迹,或者为某些人所感知,为查明案件客观真实提供了事实根据。
第三,我国司法机关有党的坚强、统一的领导,有广大具有觉悟的群众的支持,有一支忠实于人民利益、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事实真相,具有比较丰富的经验,掌握一定科学技术的司法干部队伍,这是查明案件客观真实的有利的组织保证。
第四,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加强,总结司法工作正反经验,反映现实需要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已先后颁布,提供了查明案件客观真实的法律依据。
总之,司法人员只要依法正确收集和审查判断证据,完全有可能对案件事实作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认定。这种观点在国外也有不少人支持。主观真实说认为,在诉讼中证明的案件事实,实际上是一种主观事实。
所谓主观事实,是指法官或者事实认定者发现的事实,并不是诉讼之前在特定时间、地点发生的“客观事实”。这是因为:
首先,事实认定者是从对事实的预测得出的模糊结论出发,然后才寻找有关的证据支持的,如果有关的证据不支持原来的结论,就会放弃一结论而寻找其他的结论。
其次,事实认定者在运用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推理时,直觉或者预感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另外,每个法官由于学识、经验、信仰等不同,也就是个性不同,他们的思维方式也就会不同。因此,对于同一个案件事实,即有相同的证据,不同的法官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法律真实说认为,在法律世界中,没有什么“本来是”事实的东西,没有什么“绝对的”事实,有的只是有关机关在法律程序中所确定的事实。这是因为,事实只有首先通过法律程序加以确定后,才能被赋予法律上的效果。也就是说,确定事实的机关,是在
“法律上”认定事实。所以,通过法律程序确定的事实,其中具有一定的构成性。
答案解析:
进入题库查看解析

微信扫一扫手机做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