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10万元的某设备错发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并交付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而要求甲减少价款1万元。下列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甲错发设备给丙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 B、丙向甲返还设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
- C、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合同之债
- D、甲向乙少收1万元货款属于侵权之债
- E、丙擅自使用该设备对乙应承担侵权之债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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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10万元的某设备错发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并交付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而要求甲减少价款1万元。下列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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