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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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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国家对非全日制用工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根据劳动保障部和省市有关非全日制工作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劳动者可以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且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给劳动者计酬按小时计算。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可以订立劳动合同,也可以口头约定。订立劳动合同可以以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为其他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由劳务派遣组织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绍政发〔2006〕8号)文件规定,我*市目前的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5.2元。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在从事非全日制就业期间,由劳动者自行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或自由职业者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愿意为劳动者办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办理。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随时提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双方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通知对方提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未约定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有违约赔偿责任约定的,违约方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没有约定的,双方均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违约金。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规定执行。但劳动者直接向其他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议不适用劳动争议处理规定。
适合实行全日制用工形式的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辞退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改用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应当在录用后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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