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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78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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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我国资本充足率规定的历史沿革

正确答案:1、1993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深圳市银行资产风险监管暂行规定》,对深圳特区内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作了规定,银行的资本是考核计算资本,而不是公司法意义上的注册资本,资产被分为9类,不同贷款的风险系数分为5个级别:0%、10%、20%、50%和100%;
2、经过深圳的试点,中国人民银行于1994年2月15日发布了在全国银行系统试行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监控指标》,在该指标中,资本*部分分为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和附属资本(贷款呆账准备),风险权数的划分与深圳特区试点办法相同;
3、1995年《商业银行法》正式规定了我国商业银行8%的资本充足率;
4、2004年2月23日,中国银监会公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7年又对其进行了修订,借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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