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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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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业项目厂房主体结构工程的招标公告中规定,投标人必须为国有一级总承包企业,且近3年内至少获得过1项该项目所在省优质工程奖;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牵头人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若某联合体中标,招标人将与该联合体牵头人订立合同。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中规定,开标前投标人可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每月工程款在下月末支付;工期不得超过12个月,提前竣工奖为30万元/月,在竣工结算时支付。承包商C准备参与该工程的投标。经投资工程师估算,总成本为1000万元,其中材料费占60%。预计在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涨价10%的概率为0.3,涨价5%的概率为0.5,不涨价的概率为0.2。假定每月完成的工程量相等,月利率按1%计算。该项目的招标活动中有哪些不妥之处?逐一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该项目的招标活动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1)不妥之处:要求投标人为国有企业。理由:不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公平、公正的原则,限制了民营企业参与公平竞争。(2)不妥之处:投标人近3年内至少获得过1项该项目所在省优质工程奖。理由:不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公平、公正的原则,限制了外省企业参与公平竞争。(3)不妥之处:联合体中标,招标人与该联合体的牵头人订立合同。理由: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4)不妥之处,开标前投标人可修改或撤回文件。理由: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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