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做题,通过考试没问题!

经济法

睦霖题库>大学试题(财经商贸)>经济法

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有什么特色?

正确答案: 经济法的调整方法,并不是对民法、行政法、刑法调整方法的简单接受或重复,而是在衔接、吸收、参照的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经济法与行政法、刑法等法律部门一样,都采用强制性规范和提倡性规范方式,后果形式也都有制裁和奖励,制裁措施有罚款、没收等,奖励措施包括物质奖和精神奖。但这并不说明它们之间的调整方法是相同或协同的,而是相互衔接而不重叠。经济法中的罚款和没收,则属于违反经济法所导致的经济处罚,适用的主体是市场主体,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经济法与民法一样,都采用任意性规范,后果形式上也有返还、赔偿等制裁方式,如在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或协调过程中,经常会由于不恰当的干预或协调行为对被干预或协调方造成损害,在此时所采用的返还、赔偿等调整方法,看似采用了民法的调整方法,实际上仅仅是对其借鉴和吸收,采用的属经济法所特有的调整方法。因为民法所涉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而经济法所涉的是以政府为一方、以市场交易主体为另一方的经济管理关系,两者的地位是不对等的。
答案解析:
进入题库查看解析

微信扫一扫手机做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