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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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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如何进行处罚?

正确答案: 关于违法黑火药、烟火花、引火线安全管理制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处罚规定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处罚的行为
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是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主要原料,必须对其加强管理。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对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保管采取必要的技术防范措施,建立购买、领用、销售登记制度,防止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丢失的,企业应当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是企业不愿发生的,只要不是企业因为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造成的丢失,企业就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企业在发现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丢失后有及时报告的法律义务,可以使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如果企业放任不管,不及时报告甚至隐瞒不报,就会影响公安部门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从而增加公共安全隐患和公安部门追缴丢失物品的难度。所以,对于未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的,应当依法给予处罚。此处所讲的及时报告,是指有关企业在发现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丢失后的第一时间内无延迟地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
(二)关于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对于本条例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理,最主要的就是及时追缴丢失的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不使其处于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范围之外。因此,本条例规定应当由公安部门在发生上述违法行为之后,主动采取行动进行追缴,以保障公共安全。对于追缴的有关物品,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生产、经营、使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有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未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行为的,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上述行为的决策过程中,其主要负责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此,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应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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