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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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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0日上午,家住杭州的潘洪斌骑着一辆外地牌照的电动自行车出行时,被执勤交警拦下,且要查扣他的电动车并托运回原籍。声称依据《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小潘回去查阅了相关规定,包括行政强制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都没有发现有此规定。2016年4月,潘洪斌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议对《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审查,请求撤销该条例中违反行政强制法设立的行政强制措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高度重视,启动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及时与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沟通,了解制定的情况。当年7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相关条例内容已被修改和删除。请以宪法有关规定,简述此案例的法治意义。

正确答案: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第五条中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虽然此事只是缘起于一辆电动自行车,但涉及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事关公民权益和财产权利的保护,绝非小事。以小见大印证了宪法第五条“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规范的权威性和实在性,彰显了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尊严,不断推进和健全法治的决心。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健全宪法实施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研究制定统一的备案审查工作规范,为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提供保障。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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