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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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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操纵市场的行为类型。

正确答案: 操纵市场,是指利用资金优势或者信息优势或者滥用职权,影响证券市场价格,诱使投资者买卖证券,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根据《证券法》第77条的规定,操纵市场的行为包括以下类型:
(1)连续买卖
连续买卖,是指为了抬高、压低或者维持交易价格,行为人连续高价买入或者连续低价卖出某种证券的市场行为。
(2)串通相互买卖
串通相互买卖,是指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行为。
(3)冲洗买卖
冲洗买卖,又称“自买自卖”,是指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行为。冲洗买卖的核心是证券账户的实际控制权,并且虽然在法律上发生了证券权利的转移,但没有发生证券权利的事实转让。
(4)其他操纵市场的行为
在证券市场上,操纵市场的行为复杂多样,很难用列举的方式穷尽各种不当操纵行为,因此为避免挂一漏万,法律规定了“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兜底条款”,以便根据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漏洞补充。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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