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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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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结婚之前有一套房屋,现在准备结婚,可不可以对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性质进行约定?如果双方进行约定,怎样进行约定?是否可以办理公证?

正确答案: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对婚前个人财产可以进行约定。但是应当注意
(1)约定的主体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且双方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必须自愿,意思表示真实。
(3)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利益,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4)约定应以书面形式。当然,如夫妻双方有口头约定,事后对约定没有争议的,该约定也有效。
同时,你们也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分两种形式:一是未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一方的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申办这类公证,应向公证机构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并亲到公证机关办理手续: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
(2)财产的产权证明。
(3)结婚或单位出具未婚证明。
(4)协议书草稿。当事人在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中,应对各方婚前财产在婚后的使用、维修、保养、处分以及财产孳息归属作出约定,对各方婚前债务清偿作出约定。协议书内容应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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