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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小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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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课程的学习情况记录中,教师的操作注意点有哪些?

正确答案: 数学课程的操作注意点分三个学段分别说明:
1-2年级使用说明:
(1)学习成绩栏目中的“日常学习情况”、“期末考查”、“学期总评”的成绩填写均采用等第制表达,表达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百分数成绩与等第成绩之间的转换由学校制定标准。其中“日常学习情况”的检测内容每次可由计算、图形、应用等三部分组成,也可由计算、应用等两部分组成,还可根据实际教学进程和内容设立其他项目。
(2)教师、同学、本人、家长互动留言部分,建议教师从数学学习的角度写鼓励性评语和针对学生数学学习的建议,一学期给予留言的学生数由学校决定,建议为班级人数的20%-25%。
(3)学习表现、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栏目的具体评价标准见下表
3-5年级使用说明:
(1)学习成绩栏目中的“日常学习情况”、“期末考试”、“学期总评”的成绩填写均采用等第制表达,表达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百分数成绩与等第成绩之间的转换由学校制定标准。其中“日常学习情况”的检测内容每次可由计算、图形、应用等三部分组成,也可由计算、应用等两部分组成,还可根据实际教学进程和内容设立其他项目。
(2)教师、同学、本人、家长互动留言部分,建议教师从数学学习的角度写鼓励性评语和针对学生数学学习的建议,一学期给予留言的学生数由学校决定,建议为班级人数的20%-25%。
(3)学习表现栏目、学习能力栏目和实践能力栏目的具体评价标准见下表
6-12年级使用说明:
学习成绩栏目由教师填写,每学期的日常学习成绩与期中、期末成绩的记录不超过四次,备注栏目中可记录“免试”或补测变动的成绩;9年级的记录表中增加拓展Ⅱ的成绩,是对选择进入高中学习的学生所学的指定数学拓展的成绩。“教师、同学、本人、家长互动留言”一栏每学期互动填写一次,可在学期中期或学期结束时填写。
对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原则上每学期一次由学生分小组评议后填写,对于实践能力每学期一次可由教师或学生分小组填写。其具体的评价标准参见下表: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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